江海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 端稳“官”“民”之间的天平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2-08-17

作为江门市唯一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基层法院,今年第一季度,江海法院受理行政案件647件,其中审理民政、工伤认定、土地征收等涉民生一审行政案件454件,占一审行政案件受案总数的70.2%。

    行政审判一手连着公民权利,一手连接着政府职能。如何在“官”“民”之间端稳天平,正是江海法院行政审判努力探索的方向。

    南方日报记者 张泳渝

    通讯员 黄妙姿

    用好案件“宝矿”

    为法治政府建设提“配方”

    江海区人大常委会是广东省唯一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做好立法工作。

    2021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立法意见征集活动中,江海法院结合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了立法建议。其中“医师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师执业规范,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协助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帮助乡村医生提高医学技术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对乡村医生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等政策”两条立法意见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吸收采纳。

    “江海法院作为全市唯一受理行政案件的基层法院,可以说是行政案件‘宝矿’,我们不仅要办好每一个案件,更要学会在案件中发现问题,借助江海区作为全国立法联系点这一优势,提出有‘侨’味的立法意见。”江海法院院长曹富荣说。

    一方面,该院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出有见地的立法意见;另一方面,该院加强对诉讼高发领域、新类型纠纷以及社会治理动态和热点问题分析研判,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单位填补漏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司法建议是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法宝”。今年以来,江海法院针对涉民生的行政案件,深挖案件反映出来的普遍性问题,发现部分行政机关在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漏洞。该院对每一个问题开出个性化“药方”,针对处罚不当的,建议涉案机关通过探索制定包容免罚、减罚清单,规范处罚行为,防止畸轻畸重;针对执法程序不当的,建议涉案机关加强人员法治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化解实质性纠纷

    回应百姓“急难愁盼”

    近日,该院受理了一批因某公司超载运输引发的系列行政处罚案件,因该公司迟迟不履行处罚决定书,交通局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

    “审判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行政纠纷背后隐藏着行政相对人的不理解和无奈。本案当事人之所以不缴纳罚款,我们通过听证会发现,他不是不想交,确实是交不起。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纠纷始终难以化解。”承办法官说。

    江海法院每年受理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00件左右。经分析,相当数量的案件初期对抗程度低,如果可以在诉讼前期,通过组织行政机关与相对人沟通,或借助第三方力量进行协调,有助于实质性化解纠纷。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院邀请当地政府参与调解,协调双方当事人争议,最终通过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和分期付款的方式,促使双方签订协议,和解撤诉。

    行政诉讼无小案。每一个行政案件都反映着社会管理与发展中更深层次的问题。“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完善行政管理方式,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的不仅仅是个案本身,更是在于建立官民之间良好的互动与信任。”江海法院行政庭庭长罗斌说。

    深化府院联动

    搭起“官民”沟通桥梁

    近年来,江海法院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官民平等对话、良性沟通、解决纠纷架起一座便捷的桥梁。今年第一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89人次,出庭应诉率达87.25%。

    近期,在一起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争议较大的案件中,副市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倾听了原告提出的诉求,就实质性解决涉案行政争议发表了意见。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交流。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可以促进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及换位思考,使得双方更加理性看待争议,有效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据统计,第一季度,该院行政案件和解撤诉21件,同比增加两倍。

    此外,该院注重加强府院联动、法检融合等深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举措。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辐射效应,着力建立教育培训、庭审观摩、典型案例通报等机制,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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