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法院携手邻市法庭、司法所、行业协会共建“跨界照明电器行业纠纷联合调解室”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07-09


7月7日,江海区法院牵头成立的“辖区照明电器行业纠纷联合调解室”及“跨界照明电器行业纠纷联合调解室”在江海区法院揭牌。江海区法院、江海区司法局、外海街道办事处、古镇法庭、古镇司法所、江门照明电器行业协会、中山照明电器行业协会等部门、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活动。


活动上,江海区法院、古镇法庭、外海司法所、古镇司法所、江门照明电器行业协会、中山照明电器行业协会六方代表共同签署《照明电器行业纠纷联调共建工作协议》,并为“辖区照明电器行业纠纷联合调解室”及“跨界照明电器行业纠纷联合调解室”进行揭牌,其中“跨界照明电器行业纠纷联合调解室”在外海、古镇分别挂牌。

根据《照明电器行业纠纷联调共建工作协议》,今后将在三方面开展合作:一是共建协议中明确建立健全的照明电器行业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模式,六部门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参与两地照明电器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二是建立联合调解对接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法庭发挥法律优势,司法所发挥组织辖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矛盾化解优势,照明电器行业协会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优势,联合调解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化解涉照明电器行业矛盾纠纷。三是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助共建机制,六部门加强跨地区沟通联系,在调解协助、诉调对接、送达指引、寻人找物、综治维稳等方面开展多领域合作。

今年恰逢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跨界与外市合作正是江海区法院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一个创新举措,跨界联合调解室将发挥地域优势,推动照明行业纠纷化解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把纠纷化解在源头。江海区法院将争取把“人民法庭+司法所+行业协会”这一多元化解模式打造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江海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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