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取2026年宣传广告类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6-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我院现公开选取2026年宣传广告类服务供应商。具体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26年宣传广告类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内容

我院拟于2026年度分批在本次中选的宣传广告类服务供应商进行采购,品类详见清单列表(包括但不仅限于清单内容)。供应商需按订单要求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每次采购的物品种类及数量以具体订单为准。

五、服务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六、 报名携带资料(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列明目录及对应页码,一式三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写上被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4)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以往承担的相关项目一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7)责诺书 3 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或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8)项目实施方案;

(9)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10)售后服务方案;

(11)报价一览表(根据清单明细进行报价);

(1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报名方式: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分别将报价文件、供应商资质材料文件分开,以不同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2026年1月19日(周一)17:00时前,通过快递方式或直接投递至以下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生,联系电话:13725939033。

八、本项目由本院相关人员统一公开拆封报价资料,由我院事务委员会初定、院党组最终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九、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附件:

选取2026年宣传广告类服务供应商报价清单(附件).wps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61月13日

评分细则

商务评分(25分)

企业资质

(15分)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2、在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平台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截图);3、近 3 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或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以上3项必须同时提供,任意一项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或取消资格。

同类业绩

(10分)

2023年1月1日至今(截止到公告发布时间)响应人承担过政府采购同类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评分(45分)

项目实施方案(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进度安

排计划、供货方案、配送人员的安排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15分; 2.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3.项目实施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4.不提供或项目实施方案全部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保证措施、质保期限;项目实施场地保护措施;安全文明实施保障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合理、优于采购需求,得15分;2.方案内容思路较清晰、保证措施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3.方案内容不够全面、合理,保证措施欠缺针对性,得5分;4.未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

售后服务方案(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零配件供应情况、维保服务内容、维修人员配备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售后服务计划及人员支持安排合理,维保响应时间满足要求,得15分;2.方案内容思路较清晰、售后措施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3.方案内容不够全面、合理,保证措施欠缺针对性,得5分;4.未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

价格评分(30分)

价格

(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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