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关于选取语音识别信息化租赁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4-04-08

为提升司法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我院拟租用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语音识别信息化租赁项目。

2.预算金额:合计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

3.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正确实现语音识别功能

4.服务内容:为我院4个审判庭提供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和相关设备,实现在庭审过程中对审判长、原告、被告、证人等各方陈述的内容自动实时识别成文字。(具体参数请祥见附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携带资料(报名文件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报名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提供该项目服务方案;

7.提供该项目报价材料;

8.责任承诺书(明确供应商应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格式自拟);

9.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件。

10.以往承担的相关项目一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11.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4414日(周1700时前,逾期送达者将拒收。

报名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技术联系人员: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26169260

六、由我院事务委员会初定、院党组最终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七、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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