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取外海法庭安检室监控安装与网络调试工程服务商的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0-12-21

 

为进一步保障我院派出法庭的工作人员和诉讼参与人的安全,提升安保工作的质量,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拟对外邀请符合资质的服务商对我院外海法庭安检室进行监控安装与网络调试工程。本次工程将通过网络发布,自愿报名,审核择优的方式选定服务商。具体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江海区人民法院外海法庭安检室监控安装与网络调试工程》服务商的资质要求。

  1. 项目过程中使用的产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2. 具有同类信息化工程项目的承建经验,并有提供成功案例;

  3. 提供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成功案例等资质证明。

    二、《江海区人民法院外海法庭安检室监控安装与网络调试工程》项目内容及要求。

    (1)为外海法庭安检室安装具有拾音功能的监控五个,并接入法院专网;

    (2)为外海法庭安检室进行光缆熔纤工作,并使安检室接入互联网和法院专网以及加装固定电话;

    三、报名及操作流程。

    (1)本公告于2020年12月21日发布于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化服务商可以于2020年12月24日前进行预报名,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168527196。

    (2)已预报名的信息化服务商请在截止时间前,确定我院《江海区人民法院外海法庭安检室监控安装与网络调试工程》方案及报价,以信封密封好,并于2020年12月24日下午5点前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805室递交资料(没有预报名的单位恕不另行招待)。

    (3)我院将对各个参与竞价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选出符合要求的信息化服务商,确定为我院《江海区人民法院外海法庭安检室监控安装与网络调试工程》项目信息化服务商,并对外公告,公示期3天。

    四、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