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钱不砸货!江海法院云端调解异地版权纠纷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6-09-10

近年来,不少经营主体在涉及产品包装、制作电商宣传图时,习惯性将网络可下载的字体直接用于商用展示,殊不知这已触及了法律的红线。

近日,江门江海法院依托版权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调解一起跨北京、广东两地的字体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最终促成双方在线上以“赔偿+补办授权”一揽子方案化解争议,纠纷实质性化解。

线上委派破壁垒,异地解纷“零跑腿”

北京某方正公司是一家知名字库与字体设计公司,系案涉字体的著作权人,偶然发现广东某陈皮公司的产品外包装、宣传图片、电商详情页所用的“新会陈皮”字样,均使用了方正公司已拥有著作权的字体,但未取得任何商用授权。

方正公司以侵害作品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向江海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皮公司停止侵权、销毁全部侵权包装、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法官,我在北京,他在江门,为了这几个字跑一趟,成本实在太高。”案件立案后,方正公司的一通电话道出了异地维权的现实困境。

考虑到异地诉讼成本高昂,且案件涉及美术字体著作权与新会陈皮地理标志双重权利保护问题,承办法官孟宗没有简单排期开庭,而是主动征询双方调解意愿。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江海法院依托与江门市版权协会共建的“总对总”版权纠纷在线调解平台,一键委派案件至市版权协会专业调解工作室。

“说实话,一开始我心里没底,觉得线上调解会不会只是走个过场?”陈皮公司的负责人坦言。但很快,他的顾虑被打消了,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孟宗在线指导调解,并同步推送类案裁判尺度参考,版权纠纷调解员小林专业耐心地组织双方沟通。

分层释法明尺度,兼顾法理与产业

“这些字体网上都能下载,凭什么说我侵权?”调解初期,陈皮公司的负责人情绪激动,坚持认为网络素材可以无偿商用。

面对这一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调解员小林没有简单说教,而是从专业角度耐心释法:“这款字体在笔画设计上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网络上可以下载,并不代表可以免费用于商业经营。”

听完调解员的解释,陈皮公司态度有所缓和,但随之而来的,是他对库存包装处置的深切忧虑。如若全部依法销毁,对于一家中小企业而言,将给经营带来极大的负担。

调解员小林敏锐捕捉到这一关切,并巧妙试探方正公司的态度,“我们要保护著作权,但也要考虑产业实际。一味销毁库存,对中小企业的打击太大了,咱们能不能换一个思路?”

方正公司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诉求:“我理解企业不容易,但如果连最基本的授权都没有,我们的创作也得不到保护。关键是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一揽子方案促共赢,司法护航特色产业

初步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调解员分别听取了双方诉求,摸清各自底线。

在征求法官的意见后,调解员在协商时提出一个全新的方案。陈皮公司下架网络上现有侵权宣传电子素材,后续产品包装换用合规字体。已生产的库存不销毁,补办字体商用授权后继续销售,同时支付合理的赔偿金和维权费用。

“这样一来,著作权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企业也避免了损失,产业也不会受冲击。”孟宗说道。

这一方案让双方眼前一亮。

“如果能这样解决,我愿意接受。”方正公司率先表态。

“我也同意,既解决了眼前的问题,也给了我们合法经营的出路。”陈皮公司如释重负。

很快,双方在调解平台上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江海法院随即出具民事调解书,陈皮公司也一次性向方正公司支付了著作权损害赔偿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全程无一次线下奔波,纠纷实质性了结。

尘埃落定,陈皮公司仓库里的陈皮照常装车,物流单照常打印,一箱箱发往各地。唯一的变化是,这一次,包装上的字体终于合法合规了。

结案后,法官团队还向新会陈皮行业协会推送了本案普法要点,开展行业合规预警,引导会员企业重视字体版权风险,从源头防范同类纠纷发生。

个案是最好的试金石。企业对法治营商环境的信心,就来自每一次纠纷化解中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江海法院依托版权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将跨省版权纠纷化解周期从“月”压缩到“天”,让企业维权成本大幅降低、经营节奏少受冲击,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支撑。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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