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助力,污染企业“重生”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5-09-11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海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案金额超千万的污染环境罪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法院并未止步于作出判决,而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司法建议积极引导这家曾犯下严重环保错误的民营企业走上环境修复与合法经营的正轨。
宇某公司是当地一家老牌厨具制造企业,产品热销海内外,拥有专利三十多项,在国内酒店厨具领域占有重要市场份额。然而,就是这家看似“光鲜”的企业,却因法律意识不足在2016年起埋下了一个“危险隐患”——在车间私自安装暗管,将未经处理的重金属工业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2023年底,宇某公司的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现场查获。监测数据显示,废水中总铬含量严重超标,对周边水体、土壤及生态系统造成重大威胁。经专业评估,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高达1400余万元。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江海法院没有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在依法认定宇某公司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并责令赔偿生态损失的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如何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环境”“保障发展”的多元统一。
1400余万的赔偿金、100多万的罚金、30多万的环境修复费用……这一切都对企业经营构成了巨大压力。同时,案件审理期间,法院了解到另案处理的宇某公司负责人掌管公司全面运营,从生产、设计到销售“一环都离不开他”,一旦其被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可能陷入停滞,影响数百名员工就业及地方经济。
基于这一现实,判决后,承办法官深入反思:是否处罚就能根治问题?如何推动企业从“被动处罚”转向“主动担责”?如何可以在依法判处的基础上帮助企业重回正轨?
于是,江海法院及时向宇某公司发出一份详实的司法建议,明确指出企业虽已承担金钱赔偿责任。但环境治理义务并未履行完毕,尤其是被污染的雨水井及管网仍存在隐患。建议企业尽快对接环保部门,制定清淤修复方案,彻底消除污染残留。
涉案企业收到司法建议后,迅速响应,在一周内完成涉案全线雨水管道的清淤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环境修复主体责任,展现出积极的纠错意愿和行动力。
“我们突破‘案结事了’的传统思维,着眼于长效环境治理和引导企业真正回归正轨。”江海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司法建议,我们压实了企业修复责任,也构建起‘刑事惩戒+司法督促+自主修复’的三层治理闭环机制。正因企业积极整改、负责人配合善后,检察院最终也对公司负责人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为企业留出了重整旗鼓的空间。”。
据了解,在法院和检察院的助力下,涉案企业目前经营重回正轨,今年上半年,营业状况良好,并未因案件陷入被动,纳税额高达600多万,真正实现了司法处理与企业发展、环境修复的多方共赢。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