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法院精准发力打击拒执罪

文章出处:未知发布时间:2018-05-30

   在推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全国性战役中,江海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手打击拒执犯罪,共同破解执行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2018年,江海法院继续重锤出击,牵头江海区检察院、江海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实施细则(试行)》,江海区法院院长黄锡芳表示,打击拒执犯罪仅凭法院单打独斗不可行,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借助检察、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强大的联动力量。此次出台的拒执罪实施细则,对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案件的移送和交接、侦查、起诉与审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针对以往拒执犯罪立案标准把握不一,政法各部门衔接不畅,证据固定难度大,采用技术侦查手段程序复杂等情况与问题,江海区法院在5月4日牵头召开公检法联系会议,就以往办理拒执罪案件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一致意见。”江海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赵炜介绍,此次公检法联系会议的召开,对拒执犯罪实施细则中的管辖、立案侦查、起诉、批捕起诉、监督制约、自诉案件的办理等重点问题作出了明确指引。尤其是证据收集作为基础工作,对于稳、准、狠地打击拒执犯罪至关重要。在取证等基础工作方面,公安机关的威慑力和技术手段,可以弥补法院执行力量和手段的不足,《实施细则》中着重解决了以往拒执罪取证难的问题,为后续起诉工作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此次拒执罪实施细则的出台,厘清了公检法三家单位在处理该类案件的职责及衔接问题,是在全市范围内打击拒执犯罪方面的率先突破,更是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创新力举,彰显了江海法院依法惩治拒执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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