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法院“南粤执行风暴”攻坚战初战告捷 强制执行移交拍卖标的物
文章出处:未知发布时间:2018-10-23
8月16日上午,在江海法院院长黄锡芳的带领下,江海法院执行局联合江海区江南派出所、江海区江南街道办、江海区公证处到江门某制衣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执行,开展“南粤执行风暴”专项行动,顺利强制执行一起移交拍卖标的物行动,5名江海区人大代表到场见证。

江海法院在执行申请被执行人文某英、杨某营等人与被执行人江门某制衣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中,于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2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被执行人江门某制衣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一批,买受人梁某君以187014元的最高价竞得。8月7日,江海法院对拍卖标的物进行执行移交时,由于该厂部分工人代表对法院执行操作流程的不了解以及对执行工作的不理解,商谈移交时情绪激动,影响标的物移交。为避免造成意外,执行法官决定暂停此次执行行动。
因该厂涉及案件多,案情复杂,且工人代表多次进行信访,加之某些工人代表不了解法院工作,对执行工作产生误解,为保证顺利执行移交拍卖标的物,黄锡芳院长亲自挂帅督办此案,迅速应对突发情况,精心部署执行方案。8月15日上午,江海法院召开“8.16”专项执行行动协调会,就行动现场秩序维护、人身安全保障等工作进行细致讨论,确定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
8月16日上午,黄锡芳院长带领执行干警们严阵以待,再次来到执法现场。江海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工人代表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随即向买受人、被执行人工人代表送达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陈述本次执行工作为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成交标的物。同时,执行法官还现场对被执行人工人代表进行释法教育,强调对抗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工人代表当场接受了法院的意见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与买受人和平达成移交协议,执行干警们依照拍卖移交清单顺利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成交标的物,“南粤执行风暴”攻坚战初战告捷。

执行,是司法案件的“最后一公里”。此次“南粤执行风暴”专项执行行动,得到以黄锡芳院长为首的院领导高度重视,经江海法院执行局认真进行 工作部署决定展开,贯彻落实了省法院发布的《关于部署开展“南粤执行风暴”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江海法院将继续牢固全力以赴决胜执行难的决心,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动合作,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工作水平,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为如期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任务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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