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江海法院审结一起“强迫购物”的涉恶案件,主犯获刑二年十个月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0-07-03

 

6月30日下午,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军等3人涉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强迫交易罪分别依法对陈某军等3人判处二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案情回顾:组成恶势力集团强迫游客购买廉价玉器

2018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陈某军(新澳莱斯工艺品商行的实际控制人)雇请廖某程(已判决)负责江门市江海区新澳莱斯工艺品商行(以下简称“新澳莱斯商行”)的经营管理。为牟取非法利益,廖某程(已判决)等商行管理人员先后纠集被告人董某珍等人担任讲师,纠集被告人唐某辉等人担任销售经理。上述人员以新澳莱斯商行为据点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安排讲师和销售经理采用言语恐吓、威胁等手段使游客产生畏惧心理或先强行收取游客钱款,以“软暴力”方式强迫游客购买廉价玉器,从中获利。陈某军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先后共强迫38名受害人购买廉价玉器,交易总金额共计人民币307877元,其中被告人董某珍、唐某辉强迫交易金额共计22996元。



法官说法:依法严厉打击首例旅游行业涉恶强迫交易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健康发展

本案是江海区近年来首例旅游行业的涉恶案件,该案社会性质恶劣,犯罪集团人数较多且组织严谨,成员间分工明确,在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从中获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江海法院高度重视,组织审判力量全力投入,严格依法办案,从重从快打击涉这类旅游市场恶势力犯罪。目前,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除了本案宣判的3名被告人,其他多名集团成员已判决或另案处理。今后,江海法院将继续依法从严打击涉黑恶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