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正品”实为假货,一网店老板获刑并处罚金二十三万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5-12-03
网上低价批发的“曼秀雷敦”“百雀羚”“云南白药”等知名品牌日化品,竟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近日,江海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件,被告人伍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期间,江门市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伍某某通过微信、阿里巴巴等网络渠道,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进假冒的曼秀雷敦、百雀羚、云南白药、大宝、舒适达、丝塔芙等知名品牌日化用品,后在网络平台以团购模式进行销售牟利,非法经营额达45万元。
在审查起诉期间,伍某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江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获利金额达19万元,已达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数额巨大”标准,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被告人伍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结合案件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伍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万元。
法官提醒
利用低价“正品”为幌子销售假冒日化品的行为,实质上是将知名品牌信誉作为非法牟利的工具,严重侵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法官强调,知识产权保护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空间绝不是侵权行为的“法外之地”,商家唯有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才能真正在市场中行稳致远,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选择正规商家和渠道,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要保持警惕,注意甄别真伪。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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