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取办公用品供应商入围服务的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6-05-06
我院为加强采购规范化,保证日常办公需求,控制费用支出,对单位的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现公开选取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商。具体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二、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
三、拟入围数量:拟按全部有效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前三名候选人作为入围单位。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备案登记;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内容
我院拟每月定期分批次采购办公用品,当月采购清单由入围供应商报价,经比选后最低价者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对办公用品进行挂网,我院在网上进行采购。供应商按我院要求将办公用品送至指定地点。每月采购的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中性笔、长尾夹、订书机、铅笔、尺、电池、文件袋、胶水及胶箱等(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六、服务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七、 报名携带资料(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写上被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四)近2年承担的机关单位同类项目一览表(附相关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
(五)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供应商权限登记;
(七)提供自有仓库场地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并付现场实地照片;
(八)项目实施方案,自拟格式。
(九)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自拟格式。
(十)应急服务方案,自拟格式。
八、报名方式: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按附件2评分内容的顺序排列报名资料,以资料袋密封好报名资料(一式贰份),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2026年5月10日(周日)17:00时前,通过快递方式或直接投递至以下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生,联系电话:13725939033。
九、本项目由本院相关人员统一拆封资料,由我院事务委员会初定、院党组最终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十、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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