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选取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企业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6-03-05


为进一步满足我院公务用车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车辆定点保险企业,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一、比选内容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企业。

1)保险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第三者责任险500万、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各5万、不计责免赔险等。

2)保险期限。保险周期为365日历天,以车辆各自的实际年度保险到期时间和实际要求为准。

3)保险数量。一车一险,每一部车提供一份相应的保险。

二、资格要求

1.参与企业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若经授权的分公司参加比选的,须同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每个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参加投标

2.参与企业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参与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选。

7.参与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涉嫌造假的,直接取消其比选资格。

三、需递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写上被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具备专业的服务人才(持有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熟悉保险相关工作流程。

5.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新注册企业需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缴纳的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10.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11.2023年以来已履行的类似项目承保业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12.类似项目索赔证明资料。

13.报价对比表。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分别将报价文件、供应商资质材料文件分开,一式贰份,以不同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关于异常低价投标的审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31117:0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递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海路237号。

、评审办法

由本院相关人员统一公开拆封投标件,由我院事务委员会初定、院党组最终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联系方式

人:黄先生

    话:13725939033


附件:报价对比表.doc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5日


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25分)

企业资质

15分)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2、在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平台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截图);3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4、近 3 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或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以上4项必须同时提供,任意一项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或取消资格。

同类业绩

10分)

20241月1日至今(截止到公告发布时间)响应人承担过政府采购同类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评分(25分)

总体服务

方案2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进度计划、方案、人员的安排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25分; 2.项目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3.项目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4.不提供或项目服务方案全部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价格评分

50分

价格

5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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