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选取车辆维修服务机构的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6-03-05
为进一步满足我院公务用车维修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我院现公开选取车辆维修服务机构。具体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选取车辆维修服务机构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场所在江门市市区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或以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要求相关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应急维修、二十四小时拖车服务、各级维护、车辆年检、换季保养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等服务项目。
四、服务数量:合计18台车辆,以实际维修数量为准。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服务地点:江门市
七、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写上被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4)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维修设备、设备对应的发票,修理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对应的社保证明);
(6)以往承担的维修项目一览表(附相关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
(7)报价一览表(每个供应商报维修工时费单价,格式自拟。投标报价应以市场价格和企业自身状况,材料、人工成本,行业费用标准等为依据,禁止恶意低价竞标)
八、关于异常低价投标的审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九、请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维修服务机构,请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分别将报价文件、供应商资质材料文件分开,一式两份,以不同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并于2026年3月11日下午17点前到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递交资料。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725939033。
十、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5日
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35分)
| 企业资质 (15分) |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2、在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平台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截图);3、 提供二级或以上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机动车维修备案证明复印机加盖公章);4、近 3 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或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以上4项必须同时提供,任意一项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或取消资格。 |
同类业绩 (10分) | 2025年1月1日至今(截止到公告发布时间)响应人承担过政府采购同类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维修人员资质情况(10分) | 具有车辆维修技师的,每具有一名得2分,具有高级修理工的,每具有一名得2分,最高可得10分。项目组维修成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 |
技术评分(35分)
| 项目实施方案(1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安排计划、维修方案、维修时效性、人员的安排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15分; 2.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3.项目实施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4.不提供或项目实施方案全部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1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措施、质保期限;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合理、优于采购需求,得15分;2.方案内容思路较清晰、保证措施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3.方案内容不够全面、合理,保证措施欠缺针对性,得5分;4.未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 | |
应急服务方案(5分) | 1.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内容全面、合理、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2.方案内容思路较清晰、保证措施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方案内容不够全面、合理,保证措施欠缺针对性,得1分;4.未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 | |
价格评分 (30分) | 价格 (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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