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公开选取智能枪弹库维保供应商的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5-03-13
为提高我院枪弹库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智能枪弹库维保供应商,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公开选取智能枪弹库维保供应商项目
二、预算金额:预算上限为6.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或者警械(用)设备(装备)经营范围;
(八)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内容
根据智能枪弹库使用实际情况,进行定期的系统维护、设备检修、设备保养等服务,及时处理系统失效、设备老化、部件耗损等问题,确保枪弹库正常使用。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六、服务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七、报名携带资料(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写上被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四)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以往承担的维修项目一览表(附相关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
(七)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报价文件。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分别将报价文件、供应商资质材料文件分开,一式三份,以不同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八、资料收取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下午17点前
报名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25939033
通过快递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方式至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具体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九、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