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第一批公开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竞价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5-03-13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一批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已到达报废期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询价。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经鉴定机构评估,残值评估价为1786.2元,合计50项:
序号 | 资产名称 | 数量 |
1 | 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 | 19 |
2 | 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瘦客户机 | 26 |
3 | 执法记录仪 | 3 |
4 | 清洗机 | 1 |
5 | 电动卷闸门 | 1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含但不限于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2.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开具回收发票的回收单位。
三、竞价流程
(1)意向竞买方先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25年3月20日下午17:00前发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hfyyjs@163.com。
(2)我院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各意向竞买方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统一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
现场查验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9:30。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
(3)竞买方进行报价及开标。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内容无涂改。
报价单投递方式:通过快递方式将密封的报价单邮寄至以下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陈小姐15219696554。
投递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17:00时前
开标:由本院相关人员统一公开拆封报价文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意向回收单位,并报本院党组决定。
四、结果公布
竞价结果将通过本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说明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4)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5)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