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海区人民法院公开选取RFID档案管理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4-10-11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档案安全性,我院拟购买RFID档案设备一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RFID档案管理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预算上限为300000元。
3.项目需求:
(1)设备清单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参数 |
1 | 档案管理系统 | 1 | 详情请见附件一 |
2 | RFID档案标签 | 150000张 | |
3 | RFID打印机 | 1台 | |
4 | 吸顶门禁 | 3 | |
5 | 工控屏 | 3 | |
6 | 智能安全门禁 | 1 | |
7 | PDA手持终端 | 3 | |
8 | RFID桌面式读写器一体设备 | 2 |
(2)中标供应商需安排不少于5个工作人员将我院现有的档案(约14万册)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并贴上RFID标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评选时投标供应商需携带设备现场进行演示说明。(具体时间由我院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3.我院将统一安排时间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四、报名携带资料(报名文件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报名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提供该项目报价及方案;(勘察现场后再提交)
7.责任承诺书(明确供应商应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格式自拟);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件。
9.以往承担的相关项目一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周五)17 :00时前,逾期送达者将拒收。
报名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员: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25939033
六、现场勘察要求
1.报名资料经江海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联系,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现场勘察。
2.勘察现场后5个工作内提交本项目方案和报价。
七、由我院院党组最终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八、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