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海区人民法院公开选取RFID档案管理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4-10-11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档案安全性,我院拟购买RFID档案设备一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RFID档案管理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预算上限为300000元。

3.项目需求:

(1)设备清单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参数

1

档案管理系统

1

详情请见附件一

2

RFID档案标签

150000张

3

RFID打印机

1台

4

吸顶门禁

3

5

工控屏

3

6

智能安全门禁

1

7

PDA手持终端

3

8

RFID桌面式读写器一体设备

2

(2)中标供应商需安排不少于5个工作人员将我院现有的档案(约14万册)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并贴上RFID标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评选时投标供应商需携带设备现场进行演示说明。(具体时间由我院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3.我院将统一安排时间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四、报名携带资料(报名文件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报名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提供该项目报价及方案;(勘察现场后再提交)

7.责任承诺书(明确供应商应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格式自拟);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件。

9.以往承担的相关项目一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周五)17 :00时前,逾期送达者将拒收。

报名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员: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25939033

六、现场勘察要求

1.报名资料经江海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联系,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现场勘察。

2.勘察现场后5个工作内提交本项目方案和报价。

七、由我院院党组最终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八、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公开选取RFID档案管理设备采购项目).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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