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关于购买2022-2023年审计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07-04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完善我院的内控制度,现公开选取审计服务公司对我院2022-2023年财政资金收支、政府采购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具体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关于2022-2023年审计服务的社会化购买服务的采购
二、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3月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本采购项目采用广东省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不超过35万元
四、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供应商权限登记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日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⑨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五、服务内容
(一)对2022年度财政资金【含省财政资金、基本户账户资金】及政府采购活动的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1、对2022年每一笔资金支付的合规性进行审查;通过审计发现不合规收支并提出整改意见。
2、对2022年约200份合同进行审查,对合同订立的合规性,资金支付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通过检查发现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有效执行。
3、对核算有误的经济科目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协助完成调账工作。
4、出具2022年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政府采购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对2023年财政资金及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同期审计,并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
1、每季度对上一季度的每一笔的经费支出、会计核算等业务核算进行检查,对有误会计经济科目的的核算提出调账建议,并协助完成调账工作。
2、每半年对政府采购的立项、合同签订、项目验收、采购档案的归档等全流程活动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3、提供日常的有关的财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咨询服务。
4、2024年3月前出具2023年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2023年政府采购的专项审计报告。
六、驻场服务人员要求:
①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名,中级会计师不少于2名,初级会计师不少于2名。
②服务方式:以上门为主,远程服务为辅。
七、支付方式
具体结算方式:分期付款。
一期:合同经签订生效后,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
二期:按工作进度支付
①9月30日前支付20%(协助完成2022年及2023年第一、二季度财政资金的审计检查工作,并提出调账整改意见建议);
②10月31日前支付10%(协助完成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政资金审计检查工作,并提出调账整改意见建议);
③12月30日前支付30%(协助完成2023年第四季度的审计检查工作并提出调账整改意见建议;出具2022年财政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初稿、2022年政府采购专项审计报告初稿);
④3月1日前支付15%(出具2023年财政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初稿、2023年政府采购专项审计报告初稿);
⑤6月1日前支付5%(出具2022、2023年财政资金专项审计报告正稿,2022、2023年政府采购专项审计报告正稿)。
八、 报名携带资料(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写上被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4)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供应商权限登记;
(6)以往承担的类似项目一览表(附相关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
(7)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并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8)提供该项目服务方案;
(9)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
(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报名方式: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以信封密封好报名资料,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2023年7月14日(周五)17 :00时前,通过快递方式或直接投递至以下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15219696554。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7月10日10:30时在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对本项目进行详细解说,请有意向报名参加的公司准时参加会议。
十、本项目由本院相关人员统一公开拆封报名资料,由我院事务委员会初定、院党组最终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十一、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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