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取法院饭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2-03-24

为进一步满足我院工作及日常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我院现公开选取饭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要求:

(1)必须已根据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权限登记,已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

(2)已在江门市区设立办公点,同时提供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熟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招标采购工作流程,具备专业的服务人才,并能提供相关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4)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提供优质的服务,积极、及时响应业主的需求;

(6)中选机构将暂定负责我院饭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具体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将视我院项目开展情况而定。

(7)供应商近三年来无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违法违规受到法律、纪律责任追究。(承诺书自编)

二、请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信封密封好相关材料,于2022年3月30日下午17点前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递交资料(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36089236)。

三、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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