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自动免职的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0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江海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6月28日依法任命的11名江海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3年6月27日自动免除,所持有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将依法自动注销,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陈国富、梁秀云、邓连弟、郭伟光、胡彩银、李焕娴、陈国晶、陈燕毅、邓素华、何健明、陈爱兰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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