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海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03-13
根据《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法院系统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现就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五楼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请从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服务大厅入口进入)
二、面试时间
2023年3月17日9:30开始,入围面试的考生详见附件。
三、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四、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安排,在当天8:4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可)到达诉讼服务中心入口报到,经过安保检查后进入五楼第一审判庭进行资格审查线下复核,无误后参加面试抽签。
2.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完毕离场时领回。
3.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证件(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不齐的,不得进入考场面试。
4.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5.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应留意自己所在职位分组是否与本人报考的职位对应。
6.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将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候考考生需离开考点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7.在面试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8.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后签名确认,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后(请认真核对、不要错领别人的物品),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
9.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温馨提示
1.为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健康安全,请考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和交通线路,避免由于迟到而失去面试资格,造成遗憾。
3.请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一不可。
4.咨询电话0750-3505644。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