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公告
文章出处:江海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9-02-11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
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劳务派遣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要求 | 招聘人数 | 考试方式 |
1 | 书记员 | 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 | 3 | 速录、文字排版+面试 |
2 | 微信公众号管理员 | 负责微信公众账号维护,熟悉办公软件及Photoshop。 | 1 |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大专学历:法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
4.年龄28周岁以下,有法院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35周岁。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下载《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登记表》(附件一)填写,并于2019年2月21日前将登记表发送至jhfyzgk@126.com。报名人员收到回复的确认邮件,视为已经报名,未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或未收到确认邮件,视为未报名成功,不安排进行下一轮的资格。
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表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勤政路77号(江海区人民法院),收到报名确认邮件的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达上述地点签到进行资格初审。未按时到场接收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安排面试。
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登记表》、报名确认邮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专业证书。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轮的资格。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审批为准。
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专业技能考试
1.书记员考试为计算机速录测试及文字排版测试;
2.微信公众号管理员考试为微信公众号排版(根据宣传稿排版一篇微信公众号),以及photoshop实操。
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考试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5楼多功能会议室。参加考试人员应当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参加考试。速率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签到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考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面试地点:详见后续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应当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五)体检
体检人选详见我院入围体检人选公示,体检人选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按江门市普通用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安排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未按要求出具上述证明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将在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外网公示3天。
在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将按程序进行补录。
(八)领取报到通知
公示期满,对收到投诉且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由我院发放劳务派遣人员报到通知书,公示期满后需马上到我院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签订合同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持报到通知书与我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由我院负责,试用期、工资、福利、保险等由劳务派遣公司商定。期满转正后,薪酬待遇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其他待遇另行计算。
五、其他事宜
1.经试用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2.上述聘用制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联系人:麦先生、杨小姐
电话:3505842、3505750 电子邮箱:jhfyzgk@126.com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1日